臺北市立美術館 義工園地

義工園地。聯繫與互動。關心與協助。熱愛藝術,造福社會。

2008-10-28

臺北市立美術館義工服務簡介

一、 招募對象:
1. 具備服務熱誠、態度誠懇有禮者。
2. 每週固定服務四小時以上(含),服務時間達一年以上者。
3. 必須參加為期二天12小時之職前訓練者。(職前訓練內容為:了解美術館之概況、義工服務的性質、義工服務項目及服務內容等相關之課程)。
4.職前訓練結束之日起,四個月內必須於所屬組別,完成值勤實習時數(平日組36小時、假日組24小時),並經小組長考核通過,成為正式一般義工。
二、 服務時間:
1. 非假日組:(週二至週五),分別為有;「上午組:09:25至13:30及下午組:13:25至17:30」。每週值勤,全年基本服務應達到144小時。
2. 假日組:(週六至週日),分別為有;「上午組:09:25至13:30及下午組:13:25至17:30與週六夜間組:17:25至20:30」。隔週值勤,全年基本服務應達到104小時。
3. 資源教室義工老師:全年基本服務應達到72小時。

三、 招募義工別:
(一)、一般義工:(服務內容)
1.入口處驗票及免票人數統計。
2.出口處記念戳服務。
3.服務中心寄物服務及語音導覽器、輪椅、手杖等借用服務。
4.展覽場維持秩序等工作。
(二)、資源教室義工老師:(服務內容)
1.將本館所展覽的、典藏的及本館資源,所規劃之藝術體驗或創作空間。惟「資源教室」有別於傳統的藝術教育課程,提供給家長、兒童和教師參與的藝術教育空間,讓孩子在遊戲中,親近藝術並培養孩子欣賞藝術的能力。
2.資源教室義工老師,應俱備喜愛兒童與青少年,並能穩定的提供服務者。
3.尤曾經涉獵藝術相關領域者,(美術、舞蹈、電影…),之大學院校在學學生或已畢業者,如有教學經驗者優先錄用。
4.於各個活動展期,開展前擇週六、週日或非假日晚上,就展場作品導覽或帶領現場體驗教案與活動等,予以培訓。接受全部訓練課程後,由小組長考核,並安排試教,於該檔期結束通成為正式義工老師。
5.資源教室義工老師,與一般義工同時公開招募,經面談、職前教育訓練,成為實習義工,每週應到館值勤,分別為一週於資源教室實習、一週接受一般義工實習,期間為三個月共計實習36小時,經考核通過成為義工老師。
6. 義工老師服務內容:展場作品導覽和帶領現場體驗活動。
三、義工義務:
1.準時到班值勤,不遲到、不早退,並接受小組長任務調整。
2.全年值勤時間,應達到各組別的基本服務時數。
3.確定組別後,六個月內不接受調組申請。
4.如無法準時來值勤時,務必提前請假。
5.調(補)班值勤前,請先與各小組長聯繫並經確認。
6.缺席達三個月或服務態度不佳時,義工隊得逕行辦理離隊手續且終止義工職務,並收回或註銷義工證。
7.每年辦理服務成績考核一次,服務成績合格者,予以續任。未續任者,改發實習義工證。未達到最低服務時數或未接受指定訓練課程者終止義工身份。
8.進出館內時,請佩帶義工證以便識別身份。
四、義工權利:
1.在館內餐廳用餐,憑義工證享受優待。
2.在館內書店購買書籍、紀念品憑義工證折扣優待。
3.參加館內舉辦之義工訓練、聯誼和各類活動。
4.提供意外保險及意外醫療保險。
五、義工禁止事項:
禁止義工,使用美術館、義工隊或任何名義,與外界洽談或任何協商。或本身之業務之方便,而向義工夥伴推銷任何產品。
臺北市立美術館義工行政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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